| 西畴县委常委、副县长杨安凤在西畴家电下乡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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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4-08 07:47 文章来源:商务股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同志们:
今天,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“家电下乡”启动仪式,这标志着全县“家电下乡”的序幕正式拉开了。
党中央、国务院决定,自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止,在全国推广“家电下乡”活动,对农民购买国家指定的家电下乡产品实行政府补贴。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,是扩大农村消费,改善农村生活条件,提高农民生活质量,缩小城乡差距,更好地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,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,是惠及千家万户农民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。对此,县委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,专门成立了“家电下乡”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,具体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通过县经济商务局近一个多月时间的精心组织筹备,我县第一批“家电下乡”销售网点的选定和审查备案以及产品货源、补贴资金等相关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。从今天开始,全县各备案销售网点均统一启动 “家电下乡”产品销售工作,欢迎广大农民抓住机遇,积极购买,充分享受国家补贴的优惠政策。
“家电下乡”的各类产品,是经国家商务部、财政部通过对生产企业进行招标,按照农村用电、使用特点及要求生产的专供产品,突出了节能和环保的要求,质量优良。现在第一批补贴资金已就位。补贴资金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,按照农民购买中标产品的实际价格给予13%的财政补贴。
为确保“家电下乡”这一重大惠民政策在我县顺利实施,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领导,保证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推进。宣传部门要加大对“家电下乡”政策的宣传,做到家喻户晓。经济商务局、财政局要严格监督各中标企业备案销售网点的规范经营,确保农民购买“家电下乡”产品货源充足,售后服务到位,补贴资金及时兑现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,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暂时有资金困难的,要给予小额信贷支持。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“家电下乡”产品的检查力度,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,严禁未经商务部门核准备案的经营网点悬挂“家电下乡”或“政府补贴”等字样的宣传标语,坚决杜绝误导农民消费、扰乱市场流通秩序的事件发生,为“家电下乡”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。
最后,祝全县“家电下乡”工作顺利启动,衷心希望广大农民群众对“家电下乡”产品买的开心,用的放心,生活蒸蒸日上。
谢谢大家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