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做好2008年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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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4-07 10:29 文章来源:商务股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各加油站:
为强化我县成品油市场供应监测制度,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,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,推进加油站标准化建设,根据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和州商务局关于成品油年检工作的要求,现将我县2008年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自查时间
2009年3月17日—22日。
二、检查时间
2009年3月23日—29日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各加油站必须严格做好自检自查工作,不得弄虚作假、虚报浮夸、隐瞒真实情况。请认真如实填报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申报表,加盖公章后上报县经济商务局。
(二)从3月份开始,各加油站必须按时报送成品油购、销、存监控月报表,报送时间为次月10日以前,所报送数据必须与税务吻合,报表附后。成品油购、销、存监控月报表将作为当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资格考核条件,对缺报、延报的将给予延期年检或不予年检处理。
(三)经县经济商务局组织检查,若发现有不良记录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、年检未通过的成品油经营企业,给予限期整改3个月。经整改仍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年检的,取消经营资格,由县经济商务局收回其经营批准证书(正副本)上交处理。
(四)凡在2008年底以前经审批搬迁、改扩建已满两年还未开工建设的加油站,按省商务厅(云商发[2006]95号)文件规定自动失效。若要建设必须按程序重新申报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。
(五)各加油站必须于2009年3月23日以前将自检自查情况书面材料、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申报表、成品油经营证书副本一并上报县经济商务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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